首頁

嗨,歡迎來到品牌網

全國服務熱線:

品牌商入口
關注:  

掃一掃關注品牌網

客服微信號

關注公眾號

點讚: 557
為TA點讚

#大學高校#

蘇州大學

蘇州大學位於江蘇省蘇州市,創辦於1900年,教育部與江蘇省、國防科工局與江蘇省共建,是江蘇省屬重點綜合性大學。蘇州大學現有天賜莊校區、獨墅湖校區、陽澄湖校區、未來校區四大校區,設有30個學院(部),涵蓋哲學、經濟學、法學、教育學、文學、曆史學、理學、工學、農學、醫學、管理學、藝術學等十二大學科門類,其中有15個學科進入全球基本科學指標(ESI)前1%,化學、材料科學2個學科進入全球基本科學指標(ESI)前1‰。

院校隸屬:
江蘇省
創建時間:
1900年
學校校訓:
養天地正氣,法古今完人
學校代碼:
10285
學校地址:
江蘇省蘇州市姑蘇區幹將東路333號
學校官網:
http://www.suda.edu.cn/
聯係電話:
0512-67507943
英文校名:
Soochow University
電子郵箱:
zsb@suda.edu.cn
目錄
1學校簡介
2師資力量
3招生簡章
第一章 總則
第二章 組織機構
第三章 招生計劃、報名條件及錄取原則
第四章 附則
4科學研究
5學校設施
6曆史沿革

學校簡介

蘇州大學坐落於素有“人間天堂”之稱的曆史文化名城蘇州,是國家“雙一流”建設高校和“211工程”、“2011計劃”首批入列高校,是教育部與江蘇省、國防科工局與江蘇省共建高校,也是江蘇省屬重點綜合性大學。蘇州大學前身是東吳大學,於1900年創辦,開現代高等教育之先河,融中西文化之菁華,是中國較早以現代大學學科體係舉辦的大學。從民國時期的群星璀璨,到共和國時代的開拓創新;從師範教育的文脈堅守,到綜合性大學的戰略轉型與回歸;從多校合並的跨越發展,到爭創一流的重塑輝煌,蘇州大學在中國高等教育史上留下了濃墨重彩的一筆。

蘇州大學將人才培養作為學校的中心工作,以立德樹人為根本,以培養具備責任感、創新性、應用性和國際性的卓越型人才為定位,以通識教育與專業教育相融合為指導,以提升學生綜合素質、夯實專業基礎、培養創新創業能力為重點,積極深化人才培養係統化改革,不斷提升人才培養質量。

新時代,孕育新機遇,呼喚新作為。全體蘇大人正以昂揚的姿態、開放的胸襟、全球的視野,順天時、乘地利、求人和,堅持人才強校、質量強校、文化強校,依托長三角地區雄厚的經濟實力和優越的人文、地域條件,努力將學校建設成為國內一流、國際知名高水平研究型大學,成為區域高素質創新創業人才培養、高水平科學研究和高新技術研發、高層次決策谘詢的重要基地。

師資力量

全校現有教職工5768人,專任教師3358人,其中包括1位諾貝爾獎獲得者,8位兩院院士,8位發達國家院士,30位國家傑出青年基金獲得者,39位國家優秀青年基金獲得者,1位“萬人計劃”傑出人才,13位“萬人計劃”科技創新領軍人才,4位“萬人計劃”青年拔尖人才,14位“百千萬人才工程”國家級人選等各類國家級人才280多人次,一支力量雄厚、結構合理、充滿活力的人才隊伍已初步形成。

招生簡章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保證學校全日製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順利實施,切實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相關法律、教育部有關規定,結合學校實際情況,製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名稱:蘇州大學

學校地址:天賜莊校區坐落於江蘇省蘇州市十梓街1號;獨墅湖校區坐落於蘇州工業園區仁愛路199號;陽澄湖校區坐落於蘇州市相城區濟學路8號;未來校區坐落於蘇州市吳江區。

上級主管部門:江蘇省教育廳

辦學層次及類型:本科,公辦全日製普通高等學校,國家“211工程”、“2011計劃”入列高校、“雙一流”建設高校,是教育部和江蘇省人民政府共建、國防科技工業局和江蘇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是江蘇省屬重點綜合性大學。

第三條 頒發證書:在規定的年限內達到所在專業畢業要求者,頒發蘇州大學本科畢業證書;符合學校學位授予有關規定者,頒發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畢業生學士學位證書。

第四條 蘇州大學招生工作將全麵貫徹教育部、各省(直轄市、自治區)有關文件精神,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德智體美勞全麵衡量、綜合評價、擇優錄取。

第二章 組織機構

第五條 蘇州大學設立招生委員會,確定本科招生工作的總體思路和目標,審議本科招生政策、計劃和錄取原則,討論決定本科招生重大事宜,為本科招生工作提供指導意見。招生委員會下設本科招生領導小組,根據招生委員會的授權負責製定招生章程、編製招生計劃、決定選拔測試方案、確定錄取標準、審核錄取結果等本科招生具體事項。

第六條 招生就業處作為學校的常設工作機構,負責學校本科生招生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七條 學校紀委、監察專員辦公室負責監督本科招生各項政策和規定的實施。

第三章 招生計劃、報名條件及錄取原則

第八條 按照“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原則,在各省(直轄市、自治區)招生委員會組織下開展本校本科招生錄取工作。

第九條 認真貫徹落實中央關於促進教育公平的決策部署,依據上級部門有關要求,綜合考慮國家經濟社會發展需要、自身辦學條件、畢業生就業情況、各省生源情況等因素,經主管部門審核後,確定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年度招生計劃及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以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的為準。

學校預留計劃不超過本校本年度本科招生計劃總數的1%,主要用於調節各地統考上線生源的不平衡,並嚴格按照從高分到低分順延錄取。

第十條 學校部分本科專業按大類招生,考生填報高考誌願時,將大類視作一個專業填報即可。按大類招收的新生,入學時在大類內不分專業,在完成大類基礎課程學習後,根據自身的專業發展目標、興趣特長等,參加大類的分流,進入大類中的具體專業學習。大類及其包含專業,經主管部門審核後在學校本科招生網公布。

根據國務院學位委員會、江蘇省學位委員會有關文件精神,學校部分本科專業開展雙學士學位複合型人才培養試點,本科畢業並達到學校學士學位授予條件的,可授予雙學士學位。雙學士學位隻發放一本學位證書,所授兩個學位在證書中予以注明。項目管理辦法按學校有關規定執行。項目簡介可查閱學校本科招生網。

第十一條 報名條件

1.凡通過生源地省級招辦報名資格審查的考生,均可報考。

2.身體健康狀況要求:對考生的身體健康狀況要求執行教育部、原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和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教育部、原衛生部《關於進一步規範入學和就業體檢項目維護乙肝表麵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權利的通知》等的有關規定。除此以外,根據相關專業培養及就業的實際情況,報考材料類、化學工程與工藝專業者,要求無色盲、色弱。

3.高考外語語種要求:外國語言文學類專業,隻招收英語語種考生;其他專業不限製考生應試外語語種,但學校的公共外語課程隻開設英語課程。

納米材料與技術專業要求考生英語基礎紮實,以適應全英文教學環境;音樂表演專業、中外合作辦學項目部分課程以英文授課,要求考生有良好的英語基礎。

4.建築學、城鄉規劃、風景園林專業要求考生具有一定的美術基礎。

5.報考我校保送生、高校專項計劃、高水平運動隊等特殊類型的考生,經教育部“陽光高考”信息平台公示無異議後方可報考並享受我校相應類型錄取政策。其中,保送錄取優秀運動員需經國家體育總局公示無異議。

6.在高考綜合改革省份招生,各專業的高考選考科目要求以生源地省級招辦公布為準,考生須符合所填報專業誌願的高考選考科目要求;在其他各省(直轄市、自治區)招生,考生須符合所填報專業誌願的科類要求。

第十二條 錄取原則

1.學校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按照普通類、體育類和藝術類專業分類分批次錄取。高考綜合改革省份錄取時按照當地招生主管部門政策執行。

2.根據各省(直轄市、自治區)考生報考情況,與省級招辦協商確定調閱考生檔案比例。實行平行誌願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原則上控製在105%以內。

3.按照順序誌願投檔的批次,在第一誌願考生生源不足的情況下,我校可接收非第一誌願考生,若非第一誌願考生生源仍不足,將征集誌願;按照平行誌願投檔的批次,未完成的計劃也將征集誌願。征集後仍未完成的計劃經省級招委批準後調整至生源充足的其他省份。

4.符合高考照顧加分政策的考生按加分後的總成績參與專業錄取排序。我校在江蘇省招生,執行江蘇省高等學校招生委員會規定的照顧錄取政策;在其他省(直轄市、自治區)招生,原則上認可各省級招辦根據教育部相關政策給予考生的全國性高考加分項目及分值。按教育部相關規定,所有高考加分項目及分值不適用於不安排分省招生計劃的藝術類專業、高水平運動隊等招生項目。

5.高考綜合改革省份學生綜合素質檔案材料的使用辦法:在特殊類型招生中,作為報名資格審核的參考;在普通高考錄取中,當考生按同分排序規則比較後分數仍相同時,作為安排專業的參考。

6.普通類專業錄取方法:

⑴對進檔考生按照分數優先的原則依據錄取排序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進行專業錄取,各專業誌願之間不設分數級差。

⑵若生源地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對於錄取規則另有規定,按其規定執行。其中,在內蒙古自治區實行“招生計劃1:1範圍內按專業誌願排隊錄取”的錄取規則。

⑶進檔考生的錄取排序成績使用生源地省級招辦提供的投檔成績(含小數部分)。

⑷進檔考生同分排序規則。考生的錄取排序成績相同時,上海、浙江、北京、天津、山東、海南考生依次按數學、語文、外語成績從高到低排序,若仍相同,則再依次按選考科目中第一高分科目、第二高分科目、第三高分科目的成績從高到低排序;河北、遼寧、江蘇、福建、湖北、湖南、廣東、重慶考生依次按語文數學兩科之和、語文數學兩科中的單科最高成績、外語單科成績、首選科目單科成績、再選科目單科最高成績、再選科目單科次高成績從高到低排序;其他省(直轄市、自治區)文史類考生依次按語文、數學、綜合科目成績從高到低排序,理工類考生依次按數學、語文、綜合科目成績從高到低排序。

⑸中外合作辦學項目原則上隻錄取填報有此類誌願的考生。

7.體育教育專業,對進檔考生按生源地省級招辦提供的投檔成績(含小數部分)從高到低擇優錄取。

8.所有專業誌願都無法滿足且不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作退檔處理。

9.保送錄取優秀運動員、外國語言文學類專業保送生、高校專項計劃、高水平運動隊、美術與設計類、音樂類、播音與主持藝術、運動訓練、武術與民族傳統體育專業等錄取辦法依據教育部、生源省(直轄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規定和我校本年度相應招生簡章,以及因疫情防控公布的調整方案執行。

10.國家專項計劃考生、地方專項計劃考生、麵向江蘇省部分地區的農村訂單定向醫學生免費培養計劃考生、南疆單列計劃考生、內地新疆高中班畢業生、內地西藏班畢業生、對口援疆計劃考生、少數民族預科班、少數民族預科班結業後轉入本科考生,按照教育部、生源所在省(直轄市、自治區)和學校有關招生工作規定進行錄取。

第四章 附則

第十三條 高考成績優異且錄取在有關專業的考生,入學後有機會選拔進入敬文書院、唐文治書院、巴斯德英才班學習。

第十四條 錄取在未來科學與工程學院的考生,安排至未來校區就讀。未來校區地處長三角生態綠色一體化發展示範區核心區域,圍繞“麵向未來、麵向國際、麵向產業”的辦學定位,開設社會急需的高精尖專業,培養新工科複合型創新人才。其他新生,結合所屬學院(部)、書院的辦學地址等實際情況,分別安排至天賜莊校區、獨墅湖校區、陽澄湖校區就讀。

第十五條 新生入學後,學校將嚴格按照國家和學校有關規定開展新生入學資格複查和入學體檢複查。經複查發現有不符合錄取條件者,由學校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區別情況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

凡經查實有弄虛作假、騙取高考加分資格或錄取資格、冒名頂替入學等違規情況的考生,一律取消其入學資格、不予學籍電子注冊,並報告有關部門倒查追責。

第十六條 收費標準

1.學校根據經江蘇省物價部門核準的標準(蘇價費〔2014〕136號、蘇價費〔2017〕243號)收取學費,具體收費標準可在各省級招辦公布的招生計劃及學校財務處網站、本科招生網查閱。隨錄取通知書一起寄發的蘇州大學新生報到手冊也將告知各專業具體收費標準。

2.學生住宿由學校統一安排。學校根據江蘇省物價部門核準的標準(蘇價費〔2002〕369號、蘇財綜〔2002〕162號),住宿費為每人每年500元至1500元。未來校區住宿費如有變化,按學校報經江蘇省物價部門核準的標準執行。

第十七條 符合要求的本科生在校期間可申請轉專業,具體按學校有關文件規定執行。

第十八條 學校設立以“扶持培育、獎勵優秀、勵誌助學”為宗旨的評獎評優體係,形成了以獎學金、助學金、校園地國家助學貸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勤工助學、減免學費、困難補助為主的“六位一體、聯動助學”立體保障機製,構建“發展型資助”體係,幫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順利完成學業,賦能個人發展,激勵廣大學子成長成才。有關程序按國家、生源地相關主管部門和學校規定執行。

第十九條 學校本科招生網提供我校招生計劃、招生政策、學費標準、錄取規則、招生專業介紹等招生信息查詢。各省(直轄市、自治區)錄取工作結束後,學校將及時在本科招生網上公布錄取結果。

第二十條 聯係方式

學校網址:http://www.suda.edu.cn

本科招生網址:http://zsb.suda.edu.cn

聯係電話:0512-67507943、67507949   傳真:0512-67507942

電子郵箱:zsb@suda.edu.cn     谘詢QQ:800039119

微信公眾號:蘇大本科招生(sudazsb)

監督舉報電話:0512-67507343

第二十一條 蘇州大學不委托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進行招生錄取工作,不收取國家規定外的任何費用。任何以“蘇州大學”名義進行非法招生宣傳等活動的中介機構或個人,學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責任的權利。

第二十二條 本章程通過我校本科招生網向社會發布,對於各種媒體節選公布的章程內容,如理解有誤,以我校公布的完整的招生章程為準。

第二十三條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並施行。若與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上級有關政策相抵觸,以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上級有關政策規定為準。

第二十四條 本章程經學校審議通過,由蘇州大學招生就業處負責解釋。

本章更新至2022年6月,最新章程以官網為準。

科學研究

學校實施“頂天立地”科技創新戰略,科研創新工作取得累累碩果。人文社科領域,2020年,獲批國家社科基金43項,其中重大項目3項,國家社科基金後期資助項目立項數連續兩年位列全省首位,上升至全國第7位;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一般項目獲立21項,立項數位列全省第一、全國第11位;獲教育部第八屆高等學校科學研究優秀成果獎(人文社會科學)14項,一等獎獲獎數位列全國第11位。自然科學領域,2020年,獲國家科學技術進步獎二等獎1項,何梁何利基金科學與技術獎2項,全國創新爭先獎1項,中國青年科技獎2項,吳階平醫學獎1項,吳文俊人工智能技術發明一等獎1項,教育部高等學校科學研究優秀成果獎(科學技術)3項;獲批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310項,國家重點研發計劃重點專項項目7項、課題14項,國防重大項目2項;全年發表三大檢索論文4774篇,其中SCIE收錄3085篇,位列全國高校第26位;學校在2020年度自然指數榜單(Nature Index)綜合排名位列全球高校第39位、全國高校第11位;19人次入選“全球高被引科學家”,位列全國高校第5位;全年授權知識產權1390項,其中國內發明專利授權681項、國際專利授權29項,實現知識產權轉讓和許可使用210件;入選國家知識產權局教育部“國家知識產權試點高校”和科學技術部“賦予科研人員職務科技成果所有權或長期使用權試點工作單位”。

學校設施

學校現有2個國家級人才培養基地,3個國家級實驗教學示範中心,1個國家級虛擬仿真實驗教學示範中心,2個國家級人才培養模式創新實驗區,1個國家級大學生校外實踐教學基地。1個國家2011協同創新中心(牽頭單位);1個教育部人文社科重點研究基地;1個省部共建國家重點實驗室,1個國家工程實驗室,2個國家地方聯合工程實驗室,2個國家級國際合作聯合研究中心,1個國家臨床醫學研究中心,1個國家“一帶一路”聯合實驗室,1個國家創新人才培養示範基地,3個國家級公共服務平台,1個國家大學科技園,1個江蘇省高校國家重點實驗室培育建設點,4個江蘇高校協同創新中心,24個省部級哲社重點研究基地,33個省部級重點實驗室,9個省部級公共服務平台,5個省部級工程中心。

蘇州大學現有天賜莊校區、獨墅湖校區、陽澄湖校區、未來校區四大校區,占地麵積4586畝,建築麵積159萬餘平方米;學校圖書資料豐富,藏書超500萬冊,中外文期刊40餘萬冊,中外文電子書刊200餘萬冊,中外文數據庫118個(含152個子庫)。

曆史沿革

蘇州大學的最早前身為創建於1900年的東吳大學(Soochow University),是中國最早以現代大學學科體係舉辦的大學。

1950年,蘇州國立社會教育學院(1941年創辦)、江蘇省立教育學院(1928年創辦)、中國文學院(原無錫國學專修學校,1927年創辦)合並組建蘇南文化教育學院。

1952年全國院係調整時,東吳大學之文理學院、蘇南文化教育學院、江南大學之數理係合並組建蘇南師範學院,同年12月更名為江蘇師範學院,接收東吳大學相關檔案,在原東吳大學校址辦學。

1982年,江蘇師範學院複名蘇州大學(Soochow University)。

1995年,蘇州蠶桑專科學校(1903年創辦)並入蘇州大學。

1997年,蘇州絲綢工學院(1903年創辦)並入蘇州大學。

2000年,蘇州醫學院(1912年創辦)並入蘇州大學。

2010年,入選教育部“中非高校20+20合作計劃”。

2011年9月,入選教育部”卓越工程師教育培養計劃“高校。

2013年1月,入選國家級大學生創新創業訓練計劃項目。4月,首批入選高等學校創新能力提升計劃(國家“2011計劃”)。

2017年7月,蘇州大學成為教育部開展全國博士研究生教育綜合改革試點工作的14所高校之一;同月,被教育部認定為“全國第二批深化創新創業教育改革示範高校”。9月,蘇州大學入選國家“雙一流”世界一流學科建設高校。

2018年3月,入選教育部首批國家級新工科研究與實踐項目。11月,蘇州大學成為教育部與江蘇省共建的“雙一流”建設高校;同月,入選教育部第一批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傳承基地。

2020年6月,江蘇省委宣傳部、蘇州市委宣傳部、蘇州大學共建馬克思主義學院簽約揭牌儀式舉行10月,被國家知識產權局、教育部確定為2020年度國家知識產權試點高校。

2021年7月,省教育廳、省衛健委、蘇州市與蘇州大學簽約四方共建蘇州大學蘇州醫學院及附屬醫院。

以上信息源自官網,數據截止至2021年7月,請以官網為準!

相關知識文章

網站提醒和聲明

本站為用戶提供存儲空間服務,凡本站注明"由注冊用戶上傳提供“的內容,均屬於用戶提交或轉載自其他媒體,目的在於傳遞更多信息,並不代表本站觀點,版權屬於用戶或相關權利人。如有侵權、虛假信息、錯誤信息或任何問題,請及時聯係我們,我們將在第—時間刪除或更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