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複旦大學

複旦大學位於直轄市上海,始創於1905年,是中國人自主創辦的第一所高等院校,也是一所世界知名、國內頂尖的綜合性研究型大學。複旦大學共有邯鄲、楓林、張江、江灣四個校區,占地總麵積約243.92萬平方米,校舍建築麵積224.11萬平方米;設有本科專業79個,博士專業學位授權點4個,碩士專業學位授權點32個,博士後科研流動站35個。在QS世界大學排名中列全球第40位,複旦大學位列國內高校第3位。

  • 院校隸屬: 教育部
  • 創建時間: 1905年
  • 學校校訓: 博學而篤誌 切問而近思
  • 學校代碼: 10246
  • 學校地址: 上海市楊浦區邯鄲路220號
  • 學校官網: https://www.fudan.edu.cn/
  • 聯係電話: 021-55666668
  • 英文校名: Fudan University
  • 電子郵箱: admission@fudan.edu.cn

學校簡介

複旦大學始創於1905年,原名複旦公學,1917年定名為複旦大學,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直屬的全國重點大學,中央直管副部級建製。學校擁有哲學、經濟學、法學、教育學、文學、曆史學、理學、工學、醫學、管理學、藝術學等11個學科門類;入選“雙一流”建設高校名單,確立了27個“雙一流”建設學科,是一所世界知名、國內頂尖的綜合性研究型大學。

複旦大學現有直屬院(係)35個,附屬醫院18家(其中4家籌建)。學校設有本科專業79個,擁有一級學科博士學位授權點37個,一級學科碩士學位授權點43個(含一級學科博士學位授權點),博士專業學位授權點4個,碩士專業學位授權點32個,博士後科研流動站35個。

在QS世界大學排名中列全球第40位,複旦大學位列國內高校第3位。在學術影響力方麵,複旦進入ESI世界前1%的學科領域數19個,位列中國大陸高校第2名(並列),其中,化學、材料科學、臨床醫學、藥理學與毒理學進入全球1‰。在QS世界學科排名中,複旦有29個學科位列世界前100,總量在國內排名第三;五大學科門類均位居全球前100位,在中國大陸地區僅二所高校躋身此列。U.S.News世界學科排名中,有4個學科躋身世界前50,THE泰晤士高等教育世界學科排名中,1個學科大類躋身世界前50。在全國第四輪一級學科評估中,5個學科獲評A+,參評的學科中60%以上獲評A類學科。此外有14個學科入選上海市高峰學科建設。

師資力量

在校教學科研人員3139人,其中,中國科學院、中國工程院院士(含雙聘)51人,文科傑出教授1人,文科資深教授13人,國家傑出青年科學基金118人,國家各類重要青年人才計劃入選者301人次。

招生簡章

複旦大學是國家教育部直屬、教育部和上海市共建的綜合性、研究型全國重點大學,是國家“雙一流”建設高校之一。複旦大學是中國人自主創辦的第一所高等院校,複旦大學上海醫學院是中國人創辦的第一所國立大學醫學院。複旦大學堅持“國家意識、人文情懷、科學精神、專業素養、國際視野”的育人特色,致力於為國家興旺、社會發展、人類文明進步培養大批領袖人才、行業棟梁及社會英才,培養擔當民族複興大任、掌握未來的複旦人。

2022年複旦大學本科招生繼續采用複旦大學(國標代碼10246)和複旦大學上海醫學院(國標代碼19246)兩個招生代碼,並分別編製計劃和錄取。本科學曆、學位證書的學校名稱統一為“複旦大學”。

一、招生總則

(一)複旦大學深入學習貫徹全國教育大會精神,全麵貫徹黨的教育方針,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根據《國務院關於深化考試招生製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國發〔2014〕35號)和《教育部關於做好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學〔2022〕1號)等文件部署,探索基於統一高考和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參考綜合素質評價的多元錄取機製,切實做好2022年考試招生工作。

(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規,結合學校實際情況,複旦大學切實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確保招生工作順利進行。

(三)我校的招生工作實施“陽光工程”,在公開、公平、公正的基礎上,嚴格按照德智體美勞全麵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選拔和錄取最適合複旦大學人才培養的優秀學生。

二、機構設置

(一)複旦大學校長辦公會是學校招生製度、招生計劃和招生章程等重大事項的決策機構。

(二)複旦大學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是學校招生工作的領導機構,負責對招生過程中的計劃落實與調整、選拔測試方案製定、錄取標準確定與結果審核等重要事項作出決策。

(三)複旦大學招生工作委員會負責對招生計劃、招生簡章和各種招生方案及其實施辦法等提出谘詢意見與建議。

(四)複旦大學本科生招生辦公室是學校組織和實施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承擔與本科生招生相關的日常管理工作,負責組織落實學校各類本科生的招生宣傳、谘詢、選拔與錄取任務。

(五)複旦大學招生工作監察小組作為招生監察機構,負責對招生工作實施監督,對招生管理部門和招生人員履行職責、執行製度情況進行監督。

三、招生計劃

我校根據國家政策要求,著力促進區域、城鄉入學機會公平,優化生源結構,統籌考慮各地考生人數、生源質量和各專業就業情況等因素,確定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2022年我校在各省(區、市)招生的專業、人數及有關要求,詳見各省(區、市)教育考試院、招生辦公室等招生主管部門(以下簡稱“省招辦”)編印的2022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專業和計劃相關文件。

經教育部批準,招生計劃總數的1%作為預留計劃,主要用於調節各地統招線上生源的不平衡及同分數考生的錄取。

除特別說明限製轉專業外,本年度錄取的新生可在進校後第一年或者第二年根據相關規定申請轉專業。

四、錄取規則和程序

(一)依據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成績的錄取程序:

1.按照平行誌願投檔的批次,省招辦按我校在當地該批次的招生計劃數和投檔比例將報考我校的生源從高分到低分(含加分,加分政策見第九條)進行投檔,原則上投檔比例不超過105%;按照順序誌願投檔的批次,省招辦按我校在當地該批次的招生計劃數和投檔比例將第一誌願報考我校的生源從高分到低分(含加分,加分政策見第九條)進行投檔,原則上投檔比例不超過120%。具體的投檔比例由我校根據各省(區、市)實際生源情況確定。我校對內蒙古自治區投檔考生按分數優先原則(即“分數清”)進行錄取。

2.對達到我校最低錄取分數線的考生,按分數優先原則進行專業誌願錄取。分數相同時按各省(區、市)確定的同分排序規則進行排序錄取,無同分排序規則的批次參照所在省份本科普通批次的規定執行。

3.對達到我校最低錄取分數線但未進入專業誌願且願意服從所有專業調劑的考生作調劑錄取。

4.按照平行誌願投檔的批次,未完成的計劃可征集誌願;按照順序誌願投檔的批次,在第一誌願生源不足的情況下,省招辦可補充投檔非第一誌願考生(包括征集誌願)。若生源仍不足,我校可以將剩餘的招生計劃調配至生源充足的省份安排錄取。

(二)我校外語類專業隻招收高考外語語種為英語的考生;生源地省招辦統一組織英語口試的,考生應參加並成績合格。

(三)高考綜合改革省份的錄取規則和程序以省招辦規定為準。

(四)鑒於專業培養的特殊性,高考統招批次(含國家專項和高校專項批次)俄語、朝鮮語、馬克思主義理論專業隻錄取有專業誌願的考生,且入學後不實行校內轉專業政策。

五、專項計劃錄取政策

(一)國家專項計劃

我校按照教育部相關規定承擔“國家專項計劃”,定向招收原貧困地區學生,實施區域為原集中連片特殊困難縣、原國家級扶貧開發重點縣以及新疆南疆四地州。“國家專項計劃”實行單報誌願、單設批次、單獨劃線錄取。

(二)高校專項計劃

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打贏脫貧攻堅戰的決定》(中發〔2015〕34號)、《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落實發展新理念加快農業現代化實現全麵小康目標的若幹意見》(中發〔2016〕1號)等文件精神,經教育部批準,我校繼續實施麵向邊遠地區、原貧困地區、民族地區等地縣(含縣級市)以下高中農村學生的高校專項招生計劃(即“高校專項計劃”),具體操作辦法按照已公布的《複旦大學2022年高校農村學生專項“騰飛計劃”招生簡章》執行。

六、強基計劃錄取政策

為服務國家重大戰略需求,加強拔尖創新人才選拔培養,根據《教育部關於在部分高校開展基礎學科招生改革試點工作的意見》(教學〔2020〕1號)等文件要求,經教育部批準,我校2022年繼續開展基礎學科招生改革試點(即“複旦大學強基計劃”),具體操作辦法按照已公布的《複旦大學2022年強基計劃招生簡章》執行。

七、綜合評價錄取政策

為深化高校考試招生製度改革,經教育部批準,我校繼續在上海市、浙江省實施綜合評價錄取改革試點,具體操作辦法按照已公布的《複旦大學2022年上海市綜合評價錄取改革試點招生簡章》和《複旦大學2022年浙江省綜合評價錄取改革試點暨“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簡章》執行。

八、其他招生項目錄取政策

(一)我校招收保送生,具體操作辦法按照《教育部辦公廳關於做好2022年普通高校部分特殊類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學廳〔2021〕7號)、《複旦大學2022年外語類保送生體驗營招生簡章》等文件要求執行。

(二)我校招收澳門保送生,具體操作辦法按照已公布的《複旦大學2022年澳門地區保送生招生簡章》執行。

(三)我校招收澳門免試生,具體操作辦法按照已公布的《複旦大學2022年澳門地區“四校聯考”免試生招生簡章》執行。

(四)我校依據台灣地區大學入學考試學科能力測試成績招收台灣高中畢業生,具體操作辦法按照已公布的《複旦大學2022年台灣地區學生招生簡章》執行。

(五)我校招收香港中學文憑考試學生,具體操作辦法按照已公布的《複旦大學2022年香港中學文憑考試學生招生簡章》執行。

(六)我校通過港澳台僑聯合招生考試招收港澳台僑生,具體操作辦法按照教育部有關規定執行。

(七)我校招收高水平藝術團,具體操作辦法按照已公布的《複旦大學2022年高水平藝術團招生簡章》執行。

(八)我校招收高水平運動隊,具體操作辦法按照已公布的《複旦大學2022年高水平運動隊招生簡章》執行。

九、加分政策

我校原則上認可各省(區、市)教育主管部門按照教育部相關規定給予考生的政策性加分,但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項增加分數投檔條件的,隻能取其中幅度最大的一項分值,且不得超過20分。所有高考加分項目及分值均不得用於不安排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的招生項目。

十、錄取體檢標準

以教育部、原衛生部和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為依據,考生須據實上報健康狀況。經複查,身體健康狀況不符合專業學習要求的考生,我校將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教育部令第41號)和《複旦大學本科生學籍管理規定》等規定處理。

十一、收費標準和獎助學措施

(一)學費:按學分收取,按學年預收。除軟件工程專業四年學費總計31000元/人外,其他本科專業學費預收標準為5000-6500元/學年•人。

(二)住宿費:按實際住宿條件收取,約1200元/學年•人。

(三)綜合資助體係:我校為學生打造多元化的資助體係,提供包括獎學金、助學金、勤工助學、國家助學貸款、應急困難補助、學費減免、醫療幫困等方式的經濟資助,並通過學業促進、社會實踐、心理支持、創新創業等平台,促進學生全麵成才;同時,學校開設綠色通道,幫助家庭經濟困難新生順利入學。

(四)海外交流支持政策:為拓寬學生的國際視野、提升跨文化交流能力、為學生全方位發展提供支持,我校設立海外交流專項資助經費,本科生中參與海外交流的比例達到60%,其規模和數量在國內名列前茅;我校還設有多項海外交流獎學金,為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提供海外交流的項目資源和經濟資助。

十二、監督保障機製

(一)我校在實施本章程的過程中做到招生方案公開、選拔方法公平、錄取結果公示。

(二)我校招生工作全程接受複旦大學監察處監督。

十三、谘詢及聯係方式

複旦大學地址:上海市邯鄲路220號(郵編200433)

複旦大學上海醫學院地址:上海市醫學院路138號(郵編200032)

招生谘詢呼叫中心:021-5566 6668、5566 6665、5566 6667

傳真:021-5566 4345

電子郵箱:admission@fudan.edu.cn

複旦大學主頁:www.fudan.edu.cn

複旦大學上海醫學院:shmc.fudan.edu.cn

複旦大學招生網:www.ao.fudan.edu.cn

複旦大學本科教學信息網:www.jwc.fudan.edu.cn

複旦大學黨委學生工作部(處):www.stuaff.fudan.edu.cn

複旦大學監察處:021-6564 2601,jiancha@fudan.edu.cn

十四、本章程由複旦大學本科生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本章更新至2022年6月,最新章程以官網為準。

科學研究

學校有國家重點實驗室5個,國家數學中心1個,國家教材建設重點研究基地1個,國家臨床醫學研究中心2個,國家製造業創新中心1個,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7個,教育部重點實驗室14個,衛健委重點實驗室9個,總後勤保障部衛生部重點實驗室1個,上海市重點實驗室15個,上海市工程研究中心11個;有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重點研究基地10個,中國研究院入選首批國家高端智庫建設試點單位,馬克思主義學院入選首批全國重點馬克思主義學院,“中國大學智庫論壇”秘書處落戶複旦。

文化傳統

校名

1905年,馬相伯創立複旦公學,表示不忘“震旦”之舊,更含複興中華的意義。“複旦”二字出自《尚書大傳》中的《虞夏傳·卿雲歌》“卿雲爛兮,糺縵縵兮。日月光華,旦複旦兮。”1951年,應陳望道校長之請,毛澤東主席為複旦大學題寫校名。複旦接到毛主席題名後,放大複製成校門匾額、縮小複製後用於校用信封、信箋、校徽、畢業證書封麵等,一直沿用至今。(震旦學院是馬相伯於1902年創辦,開學一年多之後,因法國教會勢力幹預學校教務,篡奪校政,師生憤然退學)。

校徽

目前使用的校徽於1999年申請商標注冊,2000-2001年陸續發布認證。校徽為圓形,“複旦”篆書居中,英文名上環繞,創校時間(公元紀年)下環居中。

校訓

1915年,為紀念複旦創校十周年,時任校長李登輝組織國文係教授商議並最終由馬相伯老校長選定複旦校訓:“博學而篤誌,切問而近思。”校訓出自《論語·子張》,子夏曰:“博學而篤誌,切問而近思,仁在其中矣。”圖為馬相伯題寫的校訓,刊於1935年《三十年的複旦》。

校慶

1905年9月14日,複旦公學正式開學。抗戰前,複旦一直把這天作為校慶日。

1937年3月2日,複旦大學召開校務會議,把5月5日定為校友節。1938年5月5日,複旦大學決定該日為遷北碚“立校紀念日”。自此,校慶日與校友節合二為一。

1949年5月27日是上海解放、複旦大學獲得新生的日子。1950年5月8日,複旦大學召開校務會議,把5月27日定為校慶節。自那時起,複旦大學就以5月27日(上海解放之日)為校慶日。

著名校友

根據中國校友會網2012中國大學全球億萬富豪校友排行榜:截至2011年,複旦大學擁有46位全球億萬富豪校友、21位中國政界英才校友、83位兩院院士和60位傑出社會科學家校友。

美國對其本土大學中外籍學生獲得博士學位者(1999-2003)的本科畢業院校的統計數據顯示,複旦大學畢業生獲得美國學位的有626人,排全球前7位。

曆史沿革

篳路藍縷

1905年,於右任、邵力子等原震旦公學學生脫離震旦,擁戴馬相伯在吳淞創辦複旦公學。1913年李登輝開始擔任校長,一直到1936年。在他長達23年的校長任內,複旦發展成為一所以培養商科、經濟、新聞、教育、土木等應用型人才聞名的、有特色的私立大學,形成了從中學到研究院的完整的辦學體係。

1941年增設了農學院。經國民政府行政院批準,1942年元旦複旦由私立改為國立,全稱為國立複旦大學,吳南軒、章益先後出任校長。1946年夏,渝校遷回上海江灣原址,與滬校合並,學校的規模進一步擴大。

兩次騰飛

1949年6月,上海市軍管會接管複旦。

1952年8月至9月,華東地區進行院係大調整,複旦大學成為人文社會和自然科學的全國重鎮,奠定了後50年學科發展的基本格局和師資基礎。

1956年複旦第一次黨代會召開。

1958年“大躍進”,複旦大學理科新建了計算數學、力學、原子核物理、放射化學、無線電電子學、生物物理、生物化學等新專業。

1959年,複旦大學被列為全國16所重點大學之一。

1966年到1976年,複旦大學成為“文革”的重災區,教學科研受到重創。

1977年,複旦大學恢複招收本科生,次年恢複招收研究生。

跨越發展

1984年,複旦大學成立研究生院。同年,再次被國務院批準為國家重點建設的10所高校之一。

1993年2月,複旦大學提出了“追求優質,爭創一流,明確複旦作為高校國家隊的坐標位置”的發展大計,並逐步確立“建設世界一流大學”的總體奮鬥目標。

1995年5月22日,中共中央總書記江澤民為複旦大學題詞:“麵向新世紀,把複旦大學建設成為具有世界一流水平的社會主義綜合性大學。”

1999年國家教育部、上海市政府簽定共建複旦大學的協議,複旦成為“985工程”的首批建設高校。

2000年4月27日,複旦大學與上海醫科大學合並,組建新的複旦大學。

2005年複旦大學百年華誕,中共中央總書記、國家主席、中央軍委主席胡錦濤發來賀信。賀信中稱複旦大學是“由中國人自主創辦的第一所大學”。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吳邦國參加校慶大會並致詞。國家郵政總局發行複旦百年校慶紀念郵票,這是繼北京大學百年校慶後中國第二次為一所大學百年校慶發行郵票。

2006年,“複旦”被評為上海市著名商標。同年,首批入選國家“111計劃”。

2009年,入選國家“珠峰計劃”。

2011年5月,被教育部評為全國畢業生就業典型經驗高校。

2012年11月,入選國家第一批卓越醫生教育培養計劃項目試點高校和首批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養基地。

2013年5月,被確定為首批民政部社會工作專業人才培訓基地。

2017年1月,被認定為全國首批深化創新創業教育改革示範高校。9月,入選國家“雙一流”(世界一流大學和一流學科)建設高校。

2020年1月,被國家知識產權局、教育部確定為2020年度國家知識產權示範高校。

2021年1月17日,加入長三角文化遺產保護與文化資源共享研究聯盟。同年,加入中國自由貿易試驗區研究院聯盟。

數據源自官網,數據截止至2020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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